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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溧阳市环境保护局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站挥发酚挥发有机物分析仪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发布日期:2020-08-18  浏览数:  字号:〖

申请单位:溧阳市环境保护局

设备名称: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站挥发酚挥发有机物分析仪

原因阐述:1、目前省内水质自动站配备的同类设备主要为进口设备; 2、相对于国产设备,进口设备具备运行稳定、故障率低等优势; 3、采购单位的检测需求和设备技术要求较高,目前国内尚无同时满足上述性能产品。

专家论证意见:1、目前省内水质自动站配备的同类设备主要为进口设备; 2、相对于国产设备,进口设备具备运行稳定、故障率低等优势; 3、采购单位的检测需求和设备技术要求较高,目前国内尚无同时满足上述性能产品。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于七个工作日内携书面材料与以下人员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溧阳市财政局(溧城镇燕园路18号)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519-87223745

    邮编:213300 

    溧阳市财政局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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