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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州工学院本级气谱质谱联用仪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发布日期:2020-11-02  浏览数:  字号:〖

    申请单位:常州工学院本级

    设备名称:气谱质谱联用仪

    原因阐述: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把色谱的高效分离作用与质谱对未知样品的准确鉴别能力相结合,实现对复杂混合物准确的定性定量分析。目前,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在当前仪器分析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有机污染物分析、农药及残留分析、化学化工合成研究等有广泛的应用。现有教学和科研均需借助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对废水、食品、化学化工材料等的成份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是科研、教学工作的重要分析手段。因此,申请购买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经过市场调查,进口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质谱速度快,能量稳定,定性准确度高,在实际精度、现场数据稳定性、灵敏度、温度影响等方面更能满足相关要求,国产相关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在数据采集,测量稳定性和耐用性,操作简便性,数据测量精度等方面达不到科研要求,且目前该产品不属于国家限制的进口产品,为确保教学、科研过程中检测的可靠和高效。故申请购买进口产品。

    专家论证意见:进口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质谱速度快,能量稳定,定性准确度高,在实际精度、现场数据稳定性、灵敏度、温度影响等方面更能满足相关要求。国内相关仪器设备的气体流量控制精度、控制稳定性、质量稳定性、信噪比等性能无法满足较低含量复杂的有机化合物分析要求,达不到教学科研的总体要求。该仪器不属于国家限制进口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综合考虑申请单位拟采购的气质联用仪的功能、兼容性及稳定性等要求。建议采购在国内设有技术服务中心的进口国际知名品牌。

    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11月11日(公示日为七个工作日)17:00前携带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常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19-85681829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邮编:213022

    公示日期:2020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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