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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州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常州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监测能力建设(第一批)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发布日期:2020-09-29  浏览数:  字号:〖

申请单位:常州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设备名称:常州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监测能力建设(第一批)

原因阐述:1、气相色谱仪(FID+FID)、气相色谱仪(FID+ECD):进口气相色谱仪稳定性好,温度控制系统和流量控制系统精准,在重复性、检出限、基线和漂移以及部分响应值方面都优于国产品牌。 国内产品尚无法满足上述使用需求,该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进口产品。 2、快速溶剂萃取仪:进口的快速溶剂萃取仪不仅在的关键部件上拥有多项专利技术,加工水平更高,萃取池密封严密,在高压环境中也能防止有机溶剂泄漏,回收率更高,不同体积的萃取池可以满足不同方法的要求,也更利于控制有机溶剂的使用量,减少污染。 国内产品尚无法满足上述使用需求,该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进口产品。 3、纯水、超纯水系统:因实验室内大多都属进口高精密仪器HPLC、GC、GC-MS、ICP、ICP-MS、AA、TOC等对水质要求很高,且用水量很大,纯水系统作为超纯水系统的进水单元,其性能也至关重要。为保证实验结果的稳定与准确及满足超纯水用水量,所以需要超纯水电阻率为18.2 MΩ?cm @25℃。国内产品尚无法满足上述使用需求,该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进口产品。 4、环境级X-γ辐射剂量率监测仪:我单位目前环境级X-γ射线剂量率监测仪设备老化,监测数据不稳定。经调研,该类别仪器性能进口产品明显优于国产产品。 进口产品具备读数精准明显优于国产产品,且具备区别天然放射性和人工放射性技术,适用范围广,对作业人员的辐射防护做到了接触时间短、可控等优势,保障人员安全,数据读数准确,更贴合我单位实际工作,因此关于环境级X-γ辐射剂量率监测仪申请采购进口产品。 该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进口产品。 5、辐射个人防护设备:我单位目前个人辐射防护服等器材装备已老化,且较为笨重,无法满足监测需求。经调研,该类别防护设备进口产品明显优于国产产品。 国产产品的铅衣整体较为笨重,并且无法做到全密闭。进口产品辐射防护服更加轻便,辐射防护效果更好,并且是一体密闭式设计,对于一些常规的气体及液体化学物质能起到很好的防护作用,更贴合我单位实际工作,因此关于辐射个人防护器材申请采购进口产品。 国内产品尚无法满足上述使用需求,该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进口产品。

专家论证意见:1、气相色谱仪(FID+FID)、气相色谱仪(FID+ECD):气相色谱仪是实验室有机分析的重要设备,主要用于非甲烷总烃的测定和气体、液体和固体样品中微量或痕量挥发性和半挥发性有机物的定量分析。进口气相色谱仪稳定性好,温度控制系统和流量控制系统精准,在重复性、检出限、基线和漂移以及部分响应值方面都优于国产品牌。 国内产品尚无法满足上述使用需求,该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进口产品,建议购买进口产品。 2、快速溶剂萃取仪:快速溶剂萃取仪主要用于从固体、半固体中萃取有机物。进口的快速溶剂萃取仪不仅在的关键部件上拥有多项专利技术,加工水平更高,萃取池密封严密,在高压环境中也能防止有机溶剂泄漏,回收率更高,不同体积的萃取池可以满足不同方法的要求,也更利于控制有机溶剂的使用量,减少污染,在安全性和稳定性方面优势明显,且拥有强大的技术支持,其产品代表了快速溶剂萃取仪发展的新方向,并被权威部门及国标认可和推荐,占有绝对主流的市场地位。 国内产品尚无法满足上述使用需求,该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进口产品,建议购买进口产品。 3、纯水、超纯水系统:超纯水系统在实验室为基础设备,为大型精密仪器如HPLC、GC、GC-MS、ICP、ICP-MS、AA、TOC等提供分析所需超低有机物、低颗粒物、低微生物、低元素含量的超纯水,纯水系统作为超纯水系统的进水单元,其性能也至关重要。 国内产品尚无法满足上述使用需求,该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进口产品,建议购买进口产品。 4、环境级X-γ辐射剂量率监测仪:进口产品具备读数精准明显优于国产产品,且具备区别天然放射性和人工放射性技术,适用范围广,对作业人员的辐射防护做到了接触时间短、可控等优势,保障人员安全,数据读数准确,因此关于环境级X-γ射线剂量率监测仪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该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进口产品。 5、辐射个人防护设备:国产产品的铅衣整体较为笨重,并且无法做到全密闭。进口产品辐射防护服更加轻便,辐射防护效果更好,并且是一体密闭式设计,对于一些常规的气体及液体化学物质能起到很好的防护作用,因此关于辐射个人防护器材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该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进口产品。

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10月15日(公示日为七个工作日)17:00前携带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常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19-85681829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邮编:213022

公示日期:2020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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