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地名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地名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更好地为常州市的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管理等服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名管理服务和地名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6〕68号)等文件要求,“2018年底前,要全面建成覆盖省、市、县(市、区)的国家地名数据库和公共服务网络平台,完善地名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常州市民政局拟对我市地名信息平台项目进行政府采购。具体内容包括:1)常州市区划地名标准规范制订;2)数据库开发管理。包括地名基础数据库、行政区划界线数据库、地名普查成果数据库、GIS电子地图空间数据库等;3)信息交换服务系统开发。包括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地名信息服务门户;4)区划地名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包括行政区划详细信息管理、区划历史信息管理、区划信息变更管理、界桩界线管理,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地名标志登记管理、地名备案管理、地名信息补充完善管理、消亡地名信息管理、GIS地名管理、GIS地名服务、GIS地名数据交换、地名网上申报等功能模块等。
采购单位单一来源理由:
1)平台研发中涉及地形数据和航空摄影等涉密资料,需要有相应涉密资质的单位才能参与项目的数据制作和研发,涉及这些国家秘密数据的建库和研发不适宜进行公开招标,常州市测绘院具有涉密测绘成果管理资质和涉密数据处理能力;2)地名数据的建库、地名信息平台的研发、后期地名数据及信息平台的更新维护等工作,均是建立在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的基础上的成果转化应用。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由常州市测绘院负责实施,本项目是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项目的延续;3)常州市测绘院具有较强的数据处理能力和丰富的项目研发经验,同时是市政府设立的市级公益性测绘单位,具备本地化单位的服务优势,完全满足本次数据处理和软件开发需要。
专家论证意见:
1)常州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由常州市测绘院承担完成,地名信息平台是建立在地名普查的基础上,是地名普查的延续和拓展运用;2)地名信息平台数据涉及地形、影像等坐标数据,涉及国家秘密,常州市测绘院具有测绘涉密数据处理资质和能力;3)地名信息平台须依托基础空间信息(常州市地理信息共享平台)由常州市测绘院完成,常州市测绘院具有相应资质和开发能力。基于以上,考虑到数据完全性、系统稳定性、项目时效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
陈宁钢 常州市规划局
周小波 常州市审计局
李征宇 常州市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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