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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飞利浦彩超维保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21-10-13  浏览数:  字号:〖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 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飞利浦彩超维保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飞利浦iu22彩超叁年维保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人民币4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次维保的超声设备由飞利浦公司研发和生产,设备全部零配件也是飞利浦公司独家生产。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负责飞利浦设备的市场和售后服务,只有该公司才能保证备件规格的统一,因此为保障医疗工作的正常开展,尽可能减少故障风险,须由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开展售后维护工作。

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第六章第四十九条规定:“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结构及组成、适用范围、产品技术要求、进口医疗器械生产地址等发生变化的,注册人应当向原注册部门申请许可事项变更。”在设备使用及维修过程中,难免需要更换零备件,很多备件是整机的重要结构及组成,与整机一同注册,如使用非原厂配件,则整机的结构及组成已发生变化,按此法规要求,整机需要重新注册。

此台设备工作量较大,出现故障时,需要及时有效解决故障,保证设备稳定高效运行。原厂能够提供互联网远程故障诊断服务,保证设备维修的及时性和设备运行的稳定性。

综上所述,此次飞利浦彩超原厂维保项目具有特殊性,属于只能从规定的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之情形,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灵石路718号A1幢 

三、公示期限

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20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祁先生 

联系地址: 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68号 

联系电话: 13915073819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杨先生 

联系地址: 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联系电话: 0519-85681829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朱雯 

联系地址: 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大道17号金源大厦18楼 

联系电话: 0519-85857862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
飞利浦彩超维保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