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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飞灰处理药剂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02  浏览数:  字号:〖

 

项目概况

2025年飞灰处理药剂采购 JSZC-320400-CZZZ-G2024-001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30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400-CZZZ-G2024-0014 

项目名称:2025年飞灰处理药剂采购 

预算金额:237.6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37.6万元。其中综合单价限价:飞灰螯合剂(哌嗪-DTC-钾盐)综合单价限价9200元/吨;飞灰螯合剂(福美钠)综合单价限价4400元/吨。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2025年飞灰处理药剂采购

237.6

1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理用有机螯合剂的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2.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方式: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2-30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投标人认真学习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519-85588210

CA认证证书办理(可邮寄)联系电话   0519-85588120

2.1办理CA认证证书

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新CA办理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下载“用户注册”查阅后进行自助注册。

2.3控件、客户端下载

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下载“驱动下载”,安装驱动。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电子开标

投标人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进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

2.8注意事项

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当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投标人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

4.送样要求:

4.1药剂送样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4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收。现场送样时间每天上午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4.2药剂送样地点:常州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焚烧综合处置中心-武进区遥观镇观庄村211号

4.3药剂送样方式:现场送达(联系人:何卫东 0519-88771444-8001 )。

4.4送样药剂:A.哌嗪-DTC钾盐小样(不少于500mL);B.福美钠小样(不少于500mL)。

4.5投标人将送样药剂与招标人现场的飞灰,按照3.5%的比例制作成试验样品,送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检测。

4.6样品制作、检测、运输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的样品不予退回,由招标人封存作为最终验收及检测的依据,未中标人的样品予以退回。

4.7检测标准:符合《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第6页6.3表1的所有内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观庄村211号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519-88771444-8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常州泽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晋陵北路399-5星海商城E2座3楼

联系人:恽浩兰

联系电话:0519-855517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恽浩兰

电话:0519-8555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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