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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一体化-新北泰兴跨江联动快速连接建设项目检测三标段(K7+983.478-K13+596.740)(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07  浏览数:  字号:〖

长三角一体化-新北泰兴跨江联动快速连接建设项目检测三标段(K7+983.478-K13+596.740)(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三角一体化-新北泰兴跨江联动快速连接建设项目检测三标段(K7+983.478-K13+596.740)(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包号:ZHX-GK-2023-017

2.项目名称:长三角一体化-新北泰兴跨江联动快速连接建设项目检测三标段(K7+983.478-K13+596.740)(二次)

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54万元

项目最高限价:检测收费标准×70%=354万元。

4.采购需求:长三角一体化-新北泰兴跨江联动快速连接建设项目检测三标段(K7+983.478-K13+596.740)(二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高架、桩基、各类管线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项检测内容,项目满足现行质量验收规范、现行质检验收规定的所有检测项目,委托检测内容、项目包含但不限于“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专项检测”、“钢结构工程专项检测”及“市政工程备案类检测”等,具体以采购人书面委托单为准。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至所有工程竣工证书签发之日止,按工程施工进度实施完成全部检测。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7.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3.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3.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中必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专项检测、钢结构工程专项检测;

3.3.3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备案检测应含市政工程备案类检测;

3.3.4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3.3.5参与投标的外地检测单位均须至市建管中心办理进常信用备案登记手续,备案范围包含相应内容。

3.3.6若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以上3.3.2、3.3.3项的要求,可由两家及以上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符合其他资格要求。联合体主办单位、项目负责人、被委托人必须为具有见证取样检测、市政工程备案类检测资质要求的一方,且联合体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投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3.7项目负责人要求: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07日至2023年11月14日17:00(北京时间)

2.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

3.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投标人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519-85588210/85588163,CA认证证书办理(可邮寄)联系电话:0519-85588120)

1.1办理CA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并查阅 “常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国信CA证书办理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1.2注册

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常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操作手册、操作视频等,查阅后进行自助注册。

1.3控件、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常州市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供应商客户端下载”下载相关控件和客户端。

1.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1.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1.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1.7电子开标

供应商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进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系统语音提示解密后,供应商6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8注意事项

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当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崇义路8号

联系方式:0519-815921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中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天宁区晋陵北路1号新天地商业广场A座16楼

联系方式:0519-881691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工

电话:0519-88169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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