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金坛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度金坛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6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春为坛采竞磋-2022004号
2、项目名称:2022年度金坛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9.9万元(人民币)
4、最高限价:39.9万元(人民币叁拾玖万玖仟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书处理。
5、采购需求:金坛区直溪镇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约2000万)监理。本次采购内容为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施工阶段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服务)及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的监理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与施工工期同步,缺陷责任期12个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4)投标人具有水利部或住建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总监资格证书。
注:严禁转包、转让、挂靠,一旦发现中标单位存在非法转包、转让、挂靠等行为的,将依法进行处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以后不得参加采购人的所有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6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常州市金坛区河滨东路66号)综合办公室
3、方式:现场获取。
a、投标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申请书;(附件1)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企业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项目负责人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注:①以上报名材料必须按上述顺序提供复印件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缺项则视为报名不通过。
②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4、售价:本套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未报名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供应商于报名时以现金支付该项费用,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收取并开具收据。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6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常州市金坛区河滨东路66号)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6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常州市金坛区河滨东路6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考察及标前答疑会信息:
(1)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须在2022年06月23日上午11:00时前,各投标单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邮件传至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226445794@qq.com并电话13914303427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2)答疑回复时间:2022年6月23日下午17:00前,由采购代理单位统一回复。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采购人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通知所有投标人。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3)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4)质疑函应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和要求制作,网址:http://www.mof.gov.cn/gp/xxgkml/gks/201802/t20180201_2804587.html(未按照相关格式和要求制作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疫情防控措施
(1)所有参与开评标活动的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向场地管理人员出示有效身份证及“健康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扫码核验、信息登记等工作。
(2)除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
(3)对于参与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供应商,应如实填写《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向场地管理人员提交《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4)代理机构保持会议室要每隔两小时通一次风,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担负起开评标现场疫情防控责任。
(5)采购活动进行中遇到疫情相关特殊情况,将立即报告同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和同级财政各部门。
4、特别提醒
(1)为了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规范供应商的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人,应当履行以下诚信义务:
1)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2)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和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各项承诺,为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3)保守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商业秘密;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诚信义务。
(2)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失信行为具体详见《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3)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失信行为惩戒相关规定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5、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开展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合同,为中标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
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金坛区清风路1号
联系方式:138611006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金坛区河滨东路66号
联系方式:0519-82680568、139143034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519-82680568、13914303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