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社渚镇金山村洑家伴山湖湿地项目 JSZC-320481-LYDH-C2024-002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21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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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481-LYDH-C2024-0022
项目名称:社渚镇金山村洑家伴山湖湿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212083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634459.3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4.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4年8月-2024年10月)社保缴费证明;
5.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为A证,专职安全员为C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4年8月-2024年10月)社保缴费证明。
(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 号)文件)
注:项目经理要求: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目前无担任项目经理的工程在建。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投标人出具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1-21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11-21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平陵中路7号楼2楼西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溧阳市社渚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社渚镇
联系人:施良娟
联系电话:0519-87521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溧阳大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溧阳市昆仑街道泓口路218号B幢208室
联系人:向炳
联系电话:0519-872284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向炳
电话:0519-87228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