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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金坛区13株涉危古树复壮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2-04-19  浏览数:  字号:〖
    

2022年度金坛区13株受保护衰弱涉危古树复壮修复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度金坛区13株受保护衰弱涉危古树复壮修复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嘉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4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嘉丰磋商-2022-001     

2.项目名称:2022年度金坛区13株受保护衰弱涉危古树复壮修复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65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65万元

6.采购需求:常州市金坛区内的13株涉危古树名木的体检、复壮和养护(详见项目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营业执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2年4月19日至2022年4月2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嘉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筑立方大厦13楼)。

3、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加盖公章);

(1)报名申请表(附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

注:(1)以上材料提供壹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有缺项或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不予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未报名的单位不得参与磋商。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售价:人民币伍佰元/份(现金);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4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金坛区筑立方大厦13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4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金坛区筑立方大厦13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现场踏勘及标前答疑:

1、现场考察及标前答疑会信息:

(1)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须在2022年4月25日11:00点前将书面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送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联系人处,逾期不予受理。(注:1.送质疑材料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质疑材料不接受邮寄)

(2)供应商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3)质疑函应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和要求制作,网址:

http://www.mof.gov.cn/gp/xxgkml/gks/201802/t20180201_2804587.html(未按照相关格式和要求制作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二)磋商保证金有关事项

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三)采购文件售后一概不退。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还。一经报名,供应商不得更改单位名称。

(四)疫情防控措施:

1、所有参与开评审活动的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提前申请常州健康码(健康码申请操作指南:下载“我的常州”APP→点击“我的常州”APP首页“健康码”应用→根据提示填报个人信息→根据用户填报的信息,次日将生成个人“健康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扫码核验、信息登记等工作。

2、除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开评审场所。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

3、对于参与磋商活动的磋商供应商,应如实填写《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凭《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方能有序进入磋商场所。

4、代理机构保持会议室要每隔两小时通一次风,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担负起磋商现场疫情防控责任。

5、采购活动进行中遇到疫情相关特殊情况,将立即报告同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和同级财政各部门。

(五)特别提醒:

(一)为了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规范供应商的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获取采购文件的磋商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诚信义务:

1、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2、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和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各项承诺,为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3、保守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商业秘密;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诚信义务。

(二)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失信行为具体详见《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三)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失信行为惩戒相关规定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州市金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

联系方式:马先生13813512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嘉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汇金路227号筑立方大厦13楼

联系方式:程女士0519-82260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女士

电话:0519-82260007

 

 

 

 

 

 

    
附件: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