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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提升工程花海大道(嘉成路-湟村线)工程水土保持技术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22  浏览数:  字号:〖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常州市武进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提升工程花海大道(嘉成路-湟村线)工程水土保持技术咨询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电子邮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6月2日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恒泰采竞磋-2023012号

2.项目名称:常州市武进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提升工程花海大道(嘉成路-湟村线)工程水土保持技术咨询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0万元

5.最高限价:50万元

6.采购需求:

常州市武进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提升工程花海大道(嘉成路-湟村线)起于嘉成路,顺接现状花海大道,往南下穿苏南沿江城际铁路后上跨沪武高速,终于湟村线。该路段全长约7.73公里(其中包含先导段(南沿江城际铁路段)0.92公里),本次实施6.814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沿线设置桥梁10座,按公路-Ⅰ级标准设计。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号为HHDD-JCHC-STBC,主要工作内容为花海大道(嘉成路-湟村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含编制所需的一切调查研究),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取得批复;水土保持监测,按相关规范要求提供监测实施方案、季度监测报告、年度总结报告及最终监测报告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协助采购单位组织验收会议,获得相关备案证明。

7.合同履行期限:

(1)水土保持方案:资料齐全后20个工作日将报告报送主管部门,评审会后15个工作日出具最终稿报送主管部门并取得批复。

(2)水土保持监测:进场后10日出具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在当季结束后15日内至主管部门备案。年度报告在当年结束后15日内至主管部门备案。总结报告在项目完工后3个月内至主管部门备案。

(3)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项目完工后2个月内出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配合甲方开展并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监狱企业、残疾性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其他资格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5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电子邮件

3.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人须将报名申请表(在公告页面下载并填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jshtcz@163.com,并电话确认,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4.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6月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9号1102室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6月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9号1102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常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的通知》(常财购〔2021〕10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现场踏勘及标前答疑

(1)踏勘方式:自行踏勘。

(2)所有供应商应派相关人员自行踏勘现场,以方便磋商时能考虑全部因素。

(3)本项目不组织集中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请于2023年5月29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单位指定邮箱jshtcz@163.com。答疑回复时间:2023年5月30日24:00时前,由采购代理以电子邮件形式统一回复至领件人邮箱。

3.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一经报名不接受修改。

4.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准时参加:

①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另外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

②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另外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

未提供的,代理机构不接收其响应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人民政府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路4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9号1102室

联系方式:0519-81182336(转分机号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钰曙

电话:0519-81182336(转分机号808)

    
附件:
报名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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