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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碳纤维及复合材料技术创新中心3号楼一层实验室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09  浏览数:176  字号:〖

 

项目概况

长三角碳纤维及复合材料技术创新中心3号楼一层实验室改造项目 JSZC-320400-CZZY-C2025-001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4-22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400-CZZY-C2025-0014 

项目名称:长三角碳纤维及复合材料技术创新中心3号楼一层实验室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50万元,供应商报价时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长三角碳纤维及复合材料技术创新中心3号楼一层实验室改造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及其基本技术要求范围内相应工程的前期设计及开工前的准备(包括现场踏勘、技术核对等)、技术资料、施工、技术服务、主管单位验收、质保期及维保服务和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全部内容。

具体内容:1)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陈列图设计:展陈策划方案、空间规划设计等)。(2)改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立体空间布局改造,展陈、展、灯具、多媒体设备、多媒体配套软件、风管机基础装饰施工及展陈配套的强弱电安装、多媒体等专业工程的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等)。

合同履行期限:(1)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并收到采购人对方案设计的修改意见后,5个日历日内完成设计方案修改;(2)设计方案经采购人确定后,5个日历日内完成方案深化及施工图设计、清单等;(3)从成交供应商提交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清单等之日起25个日历日内必须完工并通过验收,同时施工工期必须严格服从采购人的安排,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信用记录

3.营业执照副本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工程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提供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部门签章或电子签章);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态;供应商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暂停投标资格并处在暂停期内的;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造价咨询、监理、检测、招标代理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 

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4-22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 

五、开启

时间:2025-04-22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开标室(新北)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现场勘察及澄清:

2.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察。供应商自行安排人员至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情况,在成交后不得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向采购人提出其他任何要求。

2.2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更正公告形式发布,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519-85588210

CA认证证书办理(可邮寄)联系电话  0519-85588120

3.1办理CA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新CA办理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注册

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 下载“ 用户注册”查阅后进行自助注册。

3.3控件、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 下载“驱动下载”,安装驱动。

3.4获取电子磋商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获取电子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无效。

3.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3.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3.7电子开标

供应商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进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

3.8注意事项

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当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长三角碳纤维及复合材料技术创新中心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玉龙北路495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19-698881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38号南门5楼

联系人:左学文

联系电话:0519-857820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左学文

电话:0519-8578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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