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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发展项目评审咨询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24  浏览数:  字号:〖

 

项目概况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发展项目评审咨询服务项目 JSZC-320400-ZCCZ-C2024-0019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6-06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400-ZCCZ-C2024-0019 

项目名称: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发展项目评审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采购包1:25.000000万元;采购包2:25.000000万元;采购包3:25.000000万元;采购包4:10.000000万元;采购包5:1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本项目共分为五个分包。其中:分包一、分包二、分包三、分包五,根据苏价服【2014】383号文件《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规定*(1-优惠率)。

序号

咨询

项目

收费基数

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收费

≤500万元

≤1000万元

≤5000万元

≤1亿

≤5亿

>5亿

1

竣工结算阶段

基本收费

送审建安

工程造价

1.8

1.4

1.1

0.9

0.7

0.5

效益收费

核减(增)额

6%

  

1、本表费率为上限,合同费率收费基数不得突破费率上限,双方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合同费率;追加费用实行固定费率标准。

2、当分包中一个项目审计收费金额在1000元以下时,按1000元收取。

3、实行分档费率标准的按差额分档累进方式计算审计费用。

4、单个项目审计费(含核减奖励)最高不超过3万元,对项目审计结果保留复检的权利。

 

分包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财务审计类)每个项目2000元*1-优惠率),局内部审计标的为5万元*1-优惠率)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农业农村发展项目评审咨询服务项目,共分为五个分包:

分包号

采购内容

分包一

现代农业绿色高效种养业发展和现代农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分包二

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及流通能力提升

分包三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程建设类)

分包四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财务审计类)和局内部审计

分包五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进行全过程审计和工程造价结算审计

注:供应商可选择单个分包或多个分包进行投标,各分包响应文件须分别制作并进行上传,可兼投不得兼中。响应文件中注明所投分包并响应该分包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为一年,合同一事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成交后不允许转包;

3.4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5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6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2、3、5分包:

1)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并具备工程类或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相关证书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曾参与被评价项目(单位)的项目立项、项目论证、造价咨询、年度审计,或供应商工作人员与被评价项目(单位)负责人或主管人员是直系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采购方发现后有权终止委托。

4分包

1供应商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曾参与被评价项目(单位)的项目立项、项目论证、年度审计,或供应商工作人员与被评价项目(单位)负责人或主管人员是直系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采购方发现后有权终止委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27日至2024年05月31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方式:在“苏采云”平台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注:因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采用电子化不见面交易的模式,供应商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后,还必须登录“苏采云”系统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可通过系统进行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提交。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6-06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06-06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系统网上开标大厅开标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苏采云”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519-85588210

  CA认证证书办理联系电话   0519-85588120

  1.1办理CA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并查阅 “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因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需要一定时间,请提前办理好相关手续,逾期未成功下载磋商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2注册

  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相关操作手册,查阅后进行自助注册。

  1.3控件、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苏采云”“驱动中心”下载相关控件和客户端。

  1.4 获取电子磋商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获取电子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苏采云”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无效。

  1.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必须通过“苏采云”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制作并使用CA证书加密上传响应文件,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供应商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响应文件。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1.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开启)前在“苏采云”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1.7电子开标

  供应商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进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

  1.8注意事项

  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2)供应商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音响和麦克风,用于保障不见面交易能够完成相关视频对话),并且在开评标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电脑,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电脑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3)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2.关于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

  2.1为了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规范供应商的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人,应当履行以下诚信义务:

  1)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2)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和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各项承诺,为采购人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3)保守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商业秘密;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诚信义务。

  2.2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失信行为具体详见《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2.3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失信行为惩戒相关规定具体详见第二章响应须知。

  3.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

单位名称: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3号楼B座

联系人:李文群

联系电话:0519856822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常州中采招投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玉龙南路280号常州大数据产业园2号楼1903号

联系人:熊女士

联系电话:0519-866610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女士

电话:0519-86661067


附件: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发展项目评审咨询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