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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教育基地(监察文化馆)委托运营管理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11  浏览数:  字号:〖

 

项目概况

党风廉政教育基地(监察文化馆)委托运营管理服务 JSZC-320402-ZHWF-C2024-0008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4-22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402-ZHWF-C2024-0008 

项目名称:党风廉政教育基地(监察文化馆)委托运营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60万元

采购需求:

负责天宁监察文化馆的物业管理、人员管理、接待、会务、书吧、活动区服务、品牌管理及活动策划等工作,确保展馆内无安全事故发生及展馆内各项工作的良好运行。

1.以本项目为依托,对“监察文化及精神风貌”实施拓展、延伸、推广。

2.结合项目特色,策划、配合(机关、局办及街道)及执行各类主题宣教活动。

合同履行期限:

项目计划履行期为一年。合作期的前三个月为试用期,三个月的试用期如果无法满足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2.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3.供应商信用记录,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查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5.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单独参与磋商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6.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1日2024年04月18日  ,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网-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4-22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04-22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 常州市新北区顺园路15号办公楼4楼开标室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常州市河海东路9号

联系人:徐清

联系电话:0519-855008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正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顺园路15号办公楼4楼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138136708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工

电话:13813670890


附件:
党风廉政教育基地(监察文化馆)委托运营管理服务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