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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水利建设工程档案整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28  浏览数:  字号:〖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金坛区水利建设工程档案整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4-16 09:00(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413-HSGS-C2024-0005 

项目名称:金坛区水利建设工程档案整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50万元

采购需求:

2010年以来的实施的水利建设工程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含卷宗编目、纸质卷宗的整理装订(含卷皮、档案盒等)、数字化扫描、电子卷宗内部网络推送、配合移交等,档案约4600卷

合同履行期限:

1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2)通用资格要求

1.响应人基本资格条件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2.响应人特定资格要求如有,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3.响应人信用记录“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5.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承诺书。

6.与资性证明相关的其他材料如有,响应人认为的其他资性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3-28 08:30 - 2024-04-07 18:00 ,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地点: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 

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 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4-16 09:00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04-16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不见面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请供应商可自行下载(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及相关资料。

2.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响应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3.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四楼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或者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并查阅 “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相关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请根据办理指南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4.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或“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5.供应商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音响和麦克风,用于保障不见面交易能够完成相关视频对话),并且在开评标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电脑,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电脑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6.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7.关于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

8.为了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规范供应商的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人,应当履行以下诚信义务:

1)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2)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和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各项承诺,为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3)保守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商业秘密;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诚信义务。

9.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失信行为具体详见《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10.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失信行为惩戒相关规定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

11.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市金坛区水利局(机关)

单位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

联系人:王波

联系电话:180014950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华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胜东路19号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519-828079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519-82807908


附件:
金坛区水利建设工程档案整理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