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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林镇幼儿园停车场及北侧道路改造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03  浏览数:  字号:〖

朱林镇幼儿园停车场及北侧道路改造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朱林镇幼儿园停车场及北侧道路改造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嘉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3年7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嘉丰采竞-2023-011

2.项目名称:朱林镇幼儿园停车场及北侧道路改造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人民币67万元

5.最高限价:669807.07元(谈判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及单价的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6.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朱林镇幼儿园停车场及北侧道路改造

67

1

现拟于朱林镇幼儿园南侧空地新建停车场一处,占地2400平方米,提供车位105个,及部分非机动车位,同时对幼儿园门口道路长160米、宽5米,落实雨污管网改造及路面黑色化,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

7.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8.质量要求:合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三、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23年7月4日至7月6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嘉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筑立方大厦13楼)

3.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方式:各响应人须将填写完整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签署、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响应报名资料扫描成PDF版发送至邮箱382390706@qq.com,并电话联系0519-82260008确认】;

4、报名所需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报名申请表(附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响应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注:响应人现场获取时需提供以上报名资料三套(复印件加盖公章),有缺项或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不予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售价:人民币壹佰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7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0506开标室(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7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0506开标室(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考察及标前答疑会信息:

(1)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响应人如对谈判文件有疑问,须在2023年7月7日上午12:00点前将电子档发送至电子邮箱1447364322@qq.com,同时将书面文件加盖响应人公章送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联系人处,逾期不予受理。(注:1.送质疑材料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质疑材料不接受邮寄)。

(2)答疑回复时间:2023年7月7日下午17:30前,由采购代理单位统一回复。响应人由于对谈判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响应人自负。采购人有权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通知所有响应人。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hangzhou.gov.cn/)等媒体上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公告。

(3)响应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响应人自理。

(4)质疑函应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和要求制作。(未按照相关格式和要求制作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谈判保证金有关事项

无需缴纳。

3.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人民政府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方式:188612062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嘉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汇金路227号筑立方大厦13楼

联系方式:0519-822600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滕女士

电话:0519-82260012


附件: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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