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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井岗·噻呋悬浮剂及10%四氯虫酰胺悬浮剂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10  浏览数:  字号:〖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16%井岗·噻呋悬浮剂及10%四氯虫酰胺悬浮剂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7月17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TZ2020-A170106-34号

项目名称:16%井岗·噻呋悬浮剂及10%四氯虫酰胺悬浮剂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45万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45万,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采购内容为常州市金坛区植保值检站所需的16%井岗·噻呋悬浮剂及10%四氯虫酰胺悬浮剂采购项目

16%井岗·噻呋悬浮剂及10%四氯虫酰胺悬浮剂具体使用数量按招标方签证确认的实际用量结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至2020年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2020年度免收响应保证金,需提供《受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农药的制造生产或销售;

2)投标单位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凭证原件包括(其中之一均可):1)社保手册;2)该投标单位经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3)由社保机构打印出具的缴纳凭证;缴纳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不含当月)往前推连续6个月:2020年1月-2020年6月】;

5.其他资格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7102020714,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二路106号-4楼)

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资料详见“六、其他补充事项”)

售价:本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现金),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一经报名,供应商不得更改单位名称。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0年7月1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二路106号-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三份)

1.1投标报名申请表(附件一)

1.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1.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1.5投标单位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凭证原件包括(其中之一均可):1)社保手册;2)该投标单位经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3)由社保机构打印出具的缴纳凭证;缴纳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不含当月)往前推连续6个月:2020年1月-2020年6月】;

1.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分别提供打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以上资料提供三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由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发放招标文件。

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2.答疑

2.1该项目不组织集中答辩,投标人如果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0年7月15日上午11:00时前,各投标人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送至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二路106号四楼江苏天正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或将疑问打印盖章并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单位指定邮箱1731902863@qq.com

2.2答疑回复时间:2020年7月15日下午17:00前,由招标代理单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公告或由招标代理单位以电子邮件形式统一回复,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通知所有投标人。招标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

3.防疫措施

1)所有参与开评标活动的人员应佩戴口罩,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测量体温、健康信息登记、扫码核验等工作。

2)各投标人委派人数不得超过2人,除投标人授权代表外,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

3)对于参与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人,应如实填写《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二)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凭《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开评标场所。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常州市金坛区植保植检站            

址:常州市金坛区晨风路12-3号            

联系人:段云辉                

电 话13776384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二路106号-4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文件相关联系人:彭女士                

电 话:0519-82660686转803                   


附件:
月湖北路(月湖路~云湖路)电子警察及交通设施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账号.docx
《投标报名申请表》及《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