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薛埠镇集镇、工业园区道路清扫保洁及绿化保洁市场化运营项目
服务范围:a.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服务;b.道路人工保洁(包含绿化带、公共绿地、店铺到道路间的公共区域保洁);C.街巷交界处延伸道路的保洁;d.花岗岩花台及坐凳清洗保洁;e.道路抛撒物应急清理;f.果壳箱的清洗保洁与垃圾清运(包括零星垃圾包的收集);g.路段保洁垃圾及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含消杀);h.临时建筑垃圾杂物清理外运;i.路段乱张贴清除;j.公共厕所保洁及维护;k.停车场保洁;l.沿街商品房保洁;m.城中村(约400户)公共部位道路保洁及垃圾的收集清运(含消杀)n.散居楼(约1800户)楼道保洁、小区公共部位保洁及垃圾清运、楼道公共区域乱张贴清除;O.背街小巷及支道路保洁;P.园区彩虹路保洁、集镇(园区)河岸两侧护岸绿化保洁,公共绿地保洁(配合城管做好乱种植、悬挂晾晒的清除);q.公园(口袋公园)保洁。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洁、集镇(园区)河岸两侧护岸绿化保洁,公共绿地保洁(配合城管做好乱种植、悬挂晾晒的清除)。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服务要求:为市、区考核1.4平方公里核心区域(安置小区除外)、工业园区道路及绿化保洁,集镇散居楼保洁(约1800户)及相关区域(店铺门口区域、背街小巷及支道路)、城中村(约400户)公共部位道路保洁、公园(口袋公园)保洁等
服务时间:2年(1+1)模式(自通知正式进场起),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合同方为有效。合同期内考核符合采购人要求,则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年度考核不符合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期间内不得自行中止或终止合同。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指定内容并完成采购人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