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整理和数字化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完成对档案归档、扫描、挂接编目、装订、上架、档案查询等工作。项目要求:(1)协助档案室完成日常档案归档、借卷、还卷工作;(2)扫描的诉讼材料应符合《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等相关文件要求;(3)扫描完成后与现审判档案管理系统挂接工作,编制卷内目录,影像卷展现准确;(4)在档案查询窗口设置专员,负责档案对外查询工作;(5)要求人员固定、场所固定和扫描流程固定,确保进度,保证档案扫描服务的高效率和高质量;(6)保密性要求:服务过程中有完整的保密制度和工作程序,实现全过程监督。(7)完成法院安排的其他辅助性工作。
服务要求:扫描完成后需实现与现审判档案管理系统挂接,根据诉讼案卷卷内目录录入档案系统,确保影像卷展现准确;档案的挂接与导入需符合法院行业标准FYB/T 52015-2017电子档案管理应用技术规范要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须经采购人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每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服务标准:在档案室派驻专员,协助档案室完成日常档案归档、借卷、还卷工作,熟悉法院档案室各项工作流程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