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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墅堰街道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1-02  浏览数:  字号:〖

项目编号JSZC-320412-SYZB-G2024-0150 

项目名称:戚墅堰街道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常州市湖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91320412754642229R 遥观镇湖港名居8号 87.2(均分制) 598476元/叁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戚墅堰街道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服务内容主要对河苑菜场、益丰菜场垃圾,劳动东路仁爱大药房劳动东路新怡华两处简易垃圾分类亭及福满园小区东侧、梅港东村需要保障的住宅小区生活垃圾进行清运。

服务要求:

1、每日至少进行一次垃圾清运。

2、保证做到及时清运、无堆积、日产日清。

3、清运过程中不得污染周边环境,需做好扬尘管控,清运场所地面清理等事宜。

4、保证转运站内垃圾日产日清,无垃圾留存过夜。

5、保证运输车辆车容车貌整洁。

6、与光大环保能源常州公司、常州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对接协调,保证进场顺利。严格按照采购人提出的生活垃圾调运方案实施调运作业。

7、合同签订后15日内必须至少配备B照以上(含B照)驾驶员1名、辅助人员1名(垃圾桶复位,垃圾桶周边清理)、垃圾运输车辆1辆。如采购人发生设备更新,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调整车辆要求,确保垃圾运输正常实施。

8、向采购人提出合理化建议。

9、加强对运输车队的安全教育,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独立承担一切安全责任事故。

10、中标供应商必须按劳动法规定规范用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承担其雇员的劳动报酬、加班费用、劳动用工补偿金、福利待遇、高温费等并按《劳动法》规定按月缴纳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工伤抚恤等用人费用,承担未正确执行劳动用工规定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维护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中标供应商每月需将人员工资、社保发放缴纳情况报采购人备案。

11、中标供应商应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对服务人员投保相应的保险(如中标供应商应对其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在工作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中标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为叁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云飞、沈少卿、吴国平、陈琍、韦广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 收费比例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收费差额费率:中标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下的为1.5%,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不含)至500万元(含)的为0.8%,中标金额在500万元(不含)至1000万元(含)的为0.45%,中标服务收费按上述计算方法不足人民币3000元的,按人民币3000元收取

服务费:897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市武进区戚墅堰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劳动东路8号

联系人:缪女士

联系电话:0519-887740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尚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嵩山路1-301号

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0519-888182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涛

电话:0519-8881829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采购包1(常州市湖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JSZC-320412-SYZB-G2024-0150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