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奔牛镇政府安保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包括中标人负责在采购人指定执勤区域内的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做好门岗执勤、安全监控、治安巡逻、车辆管理、消防检查等日常工作,以及信访引导和重大活动辅助性工作等,维持采购人单位工作秩序。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采购人;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及时处理并报告采购人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案发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
服务要求:
(1)树立“服务第一,客户至上”的思想,切实维护镇政府安全。
(2)管理坚持原则、精细管理;服务以人为本、主动热情;处理问题高度警惕、有理有节。
(3)上岗人员仪表整洁,业务操作规范,礼貌待人,保持工作环境卫生整洁。
(4)依法办事,文明执勤,不与职工和外来办事人员发生争吵,杜绝与其发生肢体冲突;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5)职工有求必应,有险情必出。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其中首次进场后的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须经采购人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可以解除合同,对此采购人不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每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未通过考核的,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