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采购包2
采购包3
采购包4
名称: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购买居家养老援助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常州经济开发区
服务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由服务机构对经开区智慧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在册的对象提供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提供过生活照料、紧急援助、健康护理、精神慰藉、特约服务等服务。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其中首年的前三个月为试用期,采购人可以根据对服务机构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解除合同。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合同签订后未通过试用期的,双方解除合同,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服务标准:按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执行,相关部门如出台新文件按照最新文件执行。
收费比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预算金额为基数,按100万以下*1.5%计算、100万元—500万元*0.8%,500万元——1000万元*0.45%,1000万元——5000万元*0.25%。 本项目采购包1 代理服务费为85172元;采购包2代理服务费为69370元;采购包3代理服务费为64024元;采购包4代理服务费为72501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
单位名称: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障和卫生健康局
单位地址:常州市东方东路168号
联系人:费先生
联系电话:0519-86033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北区汉江路368号金城大厦1908室
联系人:袁涵
联系电话:0519-851833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涵
电话:0519-85183350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