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溧阳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项目
服务范围:溧阳市
服务要求:
(一)低效用地数据库建设及上报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71 号)、《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关于印发〈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地块(项目)上图入库工作方案(试行)〉的函》(自然资利用函〔2023〕197 号)、《常州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调查技术要点》要求,结合溧阳市实际,全面查清全区范围内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建筑危旧的低效用地,建立全要素低效用地数据库。
(二)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编制
编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试点工作的范围重点、目标、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步骤、责任分工、保障措施,提出试点政策机制的创新思路与实现路径。
(三)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编制
(1)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开展低效用地现状分析与潜力评估、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评估、总体战略目标与思路、再开发总体方案、再开发策略与模式、再开发分区与指引、实施路径与保障措施。
(2)工业空间布局研究: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引导工业企业向工业用地控制线内集聚,推进线内存量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引导线外存量工业用地更新改造和腾退复垦。
(3)农村低效资源梳理:梳理开发边界外农村低效资源,盘活利用农村空闲、低效宅基地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等空间资源。
(4)政策研究:试点期间政策探索与创新,低效用地认定标准研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研究等。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9月30日前。
服务标准:成果须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并通过采购人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