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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食堂菜品采购服务二次)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13  浏览数:  字号:〖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1JSJT-GC-GA004
二、项目名称:   金坛公安分局交警大食堂菜品采购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常州百代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常州市天宁区翠竹新村148-1幢2号
  中标(成交)金额::常州市价格通网站每日公布单价的8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金坛公安分局交警大食堂菜品采购服务

服务范围:根据采购人食堂实际需求采购及配送优质食材、辅料等,以及完成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相关服务内容。

服务要求:1、正常情况每天送货一次,应急配送的在收到通知后半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完成或提出解决方 案。如不能及时响应采购人需求的,则采购人可选择自行采购、开具投标人抬头的发票后,在投标人 货款中直接扣除该次应急采购货款。

2、投标人必须仔细核对采购清单,确保食堂所需的食品原材料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等 准确无误,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送达。投标人必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商品,并按采购人要求格式提供A4纸打印的供货表,严禁擅自更换商品品牌、规格。

3、运输要求: 投标人的物资配送车辆做到专车专用,有需冷藏保鲜的食物应做到保险措施运送, 防止食物二次污染。货物运输费用及途中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中标人负责。

4、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配备专职信息管理员。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投标人供应的食材必须符合食材必须符合相关的卫生、食品安全、环保等国家标准,并根据协 议约定和食堂提出的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到。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国平  段新华 王洪俊  刘亚锡  戴拥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预算价在150万元以上至400 万元(含)以下的项目,费率按中标价的3.5‰计取,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名

名      称:   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                     
地      址:  常州市金坛区华阳南路999号               
联 系 方 式:   13906149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如有)
名       称:  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常州市金坛区良常西路28号2号楼3楼 
联 系 方 式:     0519823958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1370148140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金坛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食堂菜品采购服务采购文件(二次).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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