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常州市武进第三人民医院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
服务范围:本项目需采购配送食堂原材料及辅材、调味品、大米等,供应商需按照采购人要求对食材进行洗净、切片、切丝、包装等工序。
服务要求:投标人供应的食材必须符合食材必须符合相关的卫生、食品安全、环保等国家标准,并根据合同约定和食堂提出的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到。
服务时间:3年,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须经招标人考核,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服务标准:所供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