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新媒体中心运行
服务范围:派驻记者、摄影师、美工等专职人员驻扎,运营维护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平台;拍摄经开区活动的图片及视频资料,并建设图片、视频数据库。
服务要求:本项目需派驻记者、摄影师、美工等专职人员驻扎,运营维护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平台;拍摄经开区活动的图片及视频资料,并建设图片、视频数据库。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保证响应时间不小于半小时。
耿玉堂、岳涔、姚辉(采购人代表)
本项目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壹万陆仟零柒拾贰元整(小写:¥16072.00)。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文明办)本级
单位地址:常州市东方东路168号
联系人:姚女士
联系电话:0519-898630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常州市城投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396号中创大厦4楼
联系人:王逸菲
联系电话:0519-81580101-60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逸菲
电话:0519-81580101-6012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