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常州市金坛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评估调整
服务范围:常州市金坛区内全域范围
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组建相关项目经验丰富的成熟团队承担本次项目工作任务。工作成果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具有独创性。如在工作过程中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成交供应商须征得采购人同意。
2.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参加成果交流、论证、审查等会议,根据项目进度计划交付成果(当出现有关交付文档顺延的情况除外),对提交成果的深度、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等负责。
服务时间:项目签订合同后至项目成果取得批准文件且通过数据库备案。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韩焘华、王霞、蒋伟俊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共计人民币4032.0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市金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
单位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
联系人:吴海燕
联系电话:0519-828831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金坛区东环二路190号
联系人:刘小云
联系电话:0519-826805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云
电话:0519-82680568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