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2025金坛新材料科技产业园大气自动监测站运维
服务范围:依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城市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暂行规定》(总站气字[2013]41号)、《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定(试行》(总站气字[2021]61号)和《2019年地级及以上城市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等国家相关文件和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对金坛新材料科技产业园2个大气自动监测站进行站点管理及站点仪器养护工作。质保运行养护采用全托管养护方式,包含设备维修、备品备件和耗材更换、数据分析、日常运行和维护、站点场地租赁费及电费等全部内容。
服务要求:根据规范、规定要求进行交通站点管理及站点仪器养护工作
服务时间:一年,其中:第一个月为试用期(第一个月试用期包含在一年的服务期内),试用期满经甲方考核合格后,合同继续履行;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则甲方有权直接解除本合同。甲方对乙方进行考核的标准按磋商文件中明确的考核要求执行。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