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验收服务
服务范围:根据生态环境部通知要求,协助金坛区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验收工作,收集整理形成台账资料,并按要求上报,争取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
服务要求:(一)编制创建申请材料、验收材料,上报常州市生态环境局;(二)申报材料通过市生态环境局审核,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上报省生态环境厅;(三)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审核,在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平台填报相关内容;(四)通过生态环境部的现场验收,获得公示命名。
服务时间:2027年12月底或者通过现场验收并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
服务标准:按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执行。
戴拥军(组长)、张文联、潘亚平
成交金额的1%,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市金坛生态环境局(机关)
单位地址:金坛区清风路1号
联系人:郦先生
联系电话:0519-82369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浩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二路106号
联系人:钱小雯
联系电话:0519-826606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小雯
电话:0519-82660686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