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常州市公安局新丰街派出所2025-2027年度办案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服务范围:新丰街派出所办案办公场地租赁即将到期,为保证新丰街派出所正常办案办公需要,继续租赁相关场所使用。租赁期三年。
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约5000平方米办公用房出租给采购人使用。附属设施包括:场地、卫生间、电力设施、自来水设施、消防设施、公共通讯线路等。
2、供应商提供约500平方米,能容纳30辆汽车停放的场地。
服务时间:该房屋租赁期共36个月。自2025年7月1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止。
服务标准:供应商须保证房屋及设施的安全完好及正常使用,租用范围内的安全和日常管理由采购人负责,水、电费由采购人按实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