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钟楼区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规划
服务范围:研究部署钟楼区试点工作,编制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试点工作的目标、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步骤、责任分工、保障措施。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基础调查,根据部省市要求,制定钟楼区低效用地评价标准,建立低效用地数据库,按照上级要求上报低效用地数据库成果。编制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明确整治区域、确定整治项目;划定低效用地再开发空间单元;制定整治策略和整治计划;制定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制定配套政策机制,重点探索研究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意见、低效用地再开发模式、零星低效用地再开发机制、成片开发机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利用路径等政策机制。
服务要求:解决一些城镇和乡村地区,包括城中村、老旧厂区,普遍存在存量建设用地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等问题,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节约战略等决策部署,自然资源部印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71号)文件精神,常州市列入全国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之一。根据部文件精神和常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钟楼区决定统筹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整合土地资源,优化产业结构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不断释放存量土地资源潜力,全力推进“四大功能区”建设,保障高质量发展。
服务时间:2027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工作(具体进度以部、省实际要求为准)。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