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常州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工作巡检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对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项目开展巡检工作。
服务要求:严格落实预巡检实施方案;督促工作及时、到位;及时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和问题反馈;现场监督签证和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积极督促问题整改;留存检查记录;主动向审计单位提供现场相关资料,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及时督促各方落实质量问题整改;资料归档及时,完整;出具巡检报告及时、内容完整。
服务时间:自2024年12月至2025年12月止,具体履行期限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服务标准:《常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实施细则》(常住建规[202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