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常州市建设更高水平国家公交都市发展研究
服务范围:根据《关于开展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动态评估工作的通知》(交运函[2021]109号文)、《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管理办法》(交运发[2022]38号)和《关于做好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动态评估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苏交运函[2023]177号)等要求,需全面总结常州市成功创建国家公交都市以来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形成评估报告报送省交通运输厅。同时为加快推动常州市公共交通更高水平发展,结合公交线网优化调整,行业改革等,启动公交都市更高质量三年(2025-2027年)行动计划项目。
服务要求:1.完成两次常州市公交都市建设年度动态评估自评报告;
2.完成常州市国家公交都市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3.完成一次常州市公交线网优化调整年度评估报告;
动态评估自评报告须形成完整详细的评价说明及佐证材料报送省交通运输厅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08月31日前完成合同范围内所有内容
服务标准:根据《关于开展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动态评估工作的通知》(交运函[2021]109号文)、《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管理办法》(交运发[2022]38号)和《关于做好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动态评估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苏交运函[2023]177号)等要求,需全面总结常州市成功创建国家公交都市以来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形成评估报告报送省交通运输厅。同时为加快推动常州市公共交通更高水平发展,结合公交线网优化调整,行业改革等,启动公交都市更高质量三年(2025-2027年)行动计划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