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分局侦查中心改造工程(二次)
施工范围:该项目设计施工范围包含对三楼原有部分墙体进行拆除,改造成经侦办公室及独立办公室、刑侦办公室及独立办公室、战训基地、网安办公室及独立办公室、实验室、经侦内勤办公室、案管室、技术室、反诈预警室,同时对过道进行同步改造,总计约 950 ㎡。
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方式实施该项目,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深化设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类配套及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所有费用包含在此次报价中。采购、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化布置展示、配套简易装饰装修、平面展陈、定制设施、导览导视采购、制作与安装等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实施内容。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深化设计、50日完成项目施工及所有涉及清单及合同约定的内容。
项目经理:刘菲菲
执业证书信息:苏23217181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