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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钟楼生态环境局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及应急监测服务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08  浏览数:  字号:〖

常州市钟楼生态环境局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及应急监测服务项目(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YZB采竞磋2023156

二、项目名称: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及应急监测服务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01

供应商名称:青山绿水(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常州检验检测产业园5号楼401室、501室、601室

收费标准:《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管理办法》、《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苏价费[2006]397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收费标准和实施收费减免的通知》的50%

02

供应商名称:江苏佳蓝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漕溪路9号13幢(常州市武进绿色建筑产业集聚示范区)

收费标准:《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管理办法》、《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苏价费[2006]397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收费标准和实施收费减免的通知》的5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及应急监测服务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包括重点污染源双随机监测、重点污染源应急监测、重点支流支浜应急监测等,同时提供区域水、气等应急保障,具体服务费用将根据监测发生情况按实结算。

服务要求:

1.采购人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提出委托服务内容。

2.采购人每批次与确定的成交供应商的实验室签订或委托分析合同(或协议)。

3.成交供应商的实验室每次按照签订合同的内容和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监测和分析过程需按环境监测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必要的质量控制,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的实验室整个监测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和质控检查。

4.未经采购人同意,已经接受工作任务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将任务再次进行外包。

5.合同履行及违约责任

接受委托任务的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合同,按时完成任务并确保质量,及时提交监测报告并录入钟楼区环境保护信息系统,对数据和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负责,数据和结果不得自行提供给其他单位。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将其列入不合格服务商名单,相应责任由该成交供应商承担,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其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1)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的;

2)未经招标人同意将合同内容部分或全部转给其他实验室的;

3)标准样品考核、实样比对、质控样、现场操作考核等2次不合格的;

4)提供虚假数据的;

5)未经同意擅自向外提供合同内容的数据和结果的;

6)在合同有效期内,被行业主管部门警告或取消经营资格的;

7)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

8)成交供应商的实验室在实际履行合同过程中未能满足招标要求的;

9)未按要求及时、准确提交监测数据的;

10)未按要求及时、准确将监测数据录入钟楼区环境保护信息系统的;

11)未履行投标时所作相应承诺的。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及验收规范。

五、评审专家名单

史吉昌、张来甲、袁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收费标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州市钟楼生态环境局

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88号4楼

联系方式:袁先生0519-888904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尚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嵩山路1-301号

联系方式:0519-888182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涛

电话:0519-88818292(800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定稿11.28重点污染源监督检测及应急监测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青山绿水.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佳蓝.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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