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德胜河航道整治工程土壤环境调查项目
服务范围:德胜河航道整治工程区域
服务要求:
(1)负责按照本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甲方的要求开展服务。必须配合甲方做好各项汇报、评审、论证、调整工作。
(2)应做好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工作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报告的编制、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应按期、按质、按量地完成双方商定的各项工作内容,并对研究报告的质量负责。
(3)认真组织专家对方案成果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书面意见和整理会议纪要。
(4)应全过程配合甲方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审,保证方案通过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方案编制。
(5)协助甲方完成行政许可申报相关工作。
(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甲方与本项目、本工程、本咨询合同有关的保密资料。
服务时间:计划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编制《德胜河航道整治工程(钟楼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德胜河航道整治工程(新北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和《常州市港鑫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实际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服务标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需通过专家组评审,并取得区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复函;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需通过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取得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备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