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竹林、官塘等10座小型水库安全鉴定服务
服务范围:对竹林、官塘、牛石龙、上兴塘、文武岭、百家山、大树干、子儒桥、阮小洼、火烧坝等10座小型水库进行安全鉴定。
服务要求:根据《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建管〔2003〕271号)、《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17)和《水利部关于印发坝高小于15米的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水运管[2021]6号)的要求,开展10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 大坝安全评价在现场安全检查和监测资料分析基础上,按照现行相关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复核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以及防洪标准与抗震设防标准,查明工程质量及大坝现状实际工作条件,对水库防洪能力、渗流安全、结构安全、抗震安全、金属结构安全以及运行管理等进行复核与评价,并综合上述复核与评价结果,对大坝安全进行综合评价。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
服务标准:提交所有成果资料并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大坝安全鉴定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