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金坛经济开发区、金坛新材料科技产业园限值限量监测监控数据服务
服务范围:为进一步完善园区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实现工业园区(集中区)环境质量监控、污染物排放情况监测、防护预警监测,并为园区污染物排放量模拟核算提供数据支撑,金坛经济开发区需重新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限值限量监测监控设施的设备维护、数据分析等服务。
服务要求:根据规范、规定要求进行监测站在线监测系统监测点管理及站点仪器运维服务工作。
服务时间:一年。 其中:第一个月为试用期(第一个月试用期包含在一年的服务期内),试用期满经甲方考核合格后,合同继续履行;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则甲方有权直接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甲方对乙方进行考核的标准按磋商文件中明确的考核要求执行。
服务标准:依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城市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暂行规定》(总站气字[2013]41号)、《2019年地级及以上城市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和《环境水质(地表水)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技术规范》(DB32/T 4536-2023)等国家相关文件和技术规范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