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常州市新北区城市实景三维更新(2025)项目
服务范围:
1.2023-2024年竣工项目实景三维模型更新、正射影像图进行更新;
2.规划条件范围实景三维模型更新;
3.建成区(102平方公里)地理实体数据更新。
4.做好日常三维应用服务。
服务要求:
1.技术标准与规范
(1)《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2015-2030)》(国函〔2015〕92号);
(2)《新型基础测绘体系数据库建设试点技术指南》(自然资源部2019年9月);
(3)《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建设试点技术大纲》(自然资办发〔2021〕28号);
(4)《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大纲(2021版)》(自然资办发〔2021〕56号);
(5)《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自然资办发〔2023〕31号);
(6)《新型基础测绘与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文件(1-7)》(自然资源部国土测绘司(2021-2022));
(7)《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推进实景三维江苏建设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3〕123号);
(8)《江苏省倾斜摄影建模及更新规范(试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2024);
(9)《江苏省基础地理实体数据生产技术规程(试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2024);
(10)《江苏省基础地理实体数据更新规范(试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2024);
(11)《实景三维江苏建设成果质量控制方案(修订)》(江苏省自然资源厅,2024);
(12)《实景三维江苏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
(13)《实景三维常州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
(14)《倾斜数字航空摄影技术规程》 (GB/T 39610-2020);
(15)《三维地理信息数据服务规范》(DB32/T 3867-2020);
(16)《实景三维地理信息元数据规范》(DB32/T 4156-2021);
(17)《无人机航摄安全作业基本要求》(CH/Z 3001-2010);
(18)《无人机航摄系统技术要求》(CH/Z3002-2010);
(19)《航空摄影技术设计规范》(GB/T19294-2003);
(20)《低空数字航空摄影规范》(CH/Z 3005-2010);
(21)《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CH/Z 3003-2010);
(22)《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CH/Z 3004-2010| 2024年修订报批稿);
(23)《三维地理信息模型数据产品质量检查与验收规范》(CH/T9024-2014);
(24)《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GB/T 7930-2008);
(25)《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23);
(26)《无人机航空摄影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CH/T 1054-2022);
(27)《倾斜数字航空摄影成果质量检验技术规程》(CH/T 1050-2021)。
2.成果要求
(1)测绘基准
1)平面坐标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中央子午线为东经120°,3度带高斯正形投影。
2)高程系统:1985国家高程基准(2024年成果)。
3.时间和计划要求
采购人委托类项目的更新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成果并配合展示。
4.资料收集和成果入库要求
(1)供应商需自行收集已有成果资料及开展工程必需的基础资料(控制点、转换参数等),并对资料质量负责。
(2)新北区大部分区域为限飞或禁飞区,采用航测法进行数据采集时,应严格按相关规定申请空域,供应商应保证生产安全,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3)测绘成果须通过采购人指定的业务技术部门质检,并与已有数据融合入库。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采购内容。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及验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