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武进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社会化运营及专项活动开展项目
服务范围:承担武进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日常运营,完成区民政局交办的各项任务。组织开展符合未成年人保护主题的各项活动。
服务要求:负责为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为乡镇(街道)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提供政策支持。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须经采购人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每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服务标准:根据我区近年来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运行取得的良好成效,拟继续引入第三方专业性社会组织,全面负责区未保中心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