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常州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市级项目
服务范围:围绕《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做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的试点任务,目标聚焦于加快推进“三权分置”力争在2025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试点工作。重点在林权调查、系统衔接(不含林权管理系统建设费用)、制度建设等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试点探索、创新突破,最大程度落实林农财产权利,努力形成现代林业发展体制机制,推动资源向资产转换,最终实现农民得到实惠,生态得到保护,林业得到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2024年11月至2025年12月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李萌、陆峰、何慧君
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收费比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金额在50-200万元,按0.8%收取服务费,10000元封顶;金额在200-400万元,超过200万元的按0.3%收取服务费,按上述计算方法不足人民币3000元的,按人民币3000元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收费为人民币7824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路103号1号楼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519-88068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901室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19-855818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519-85581855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