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天宁区违停清障拖移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为了切实加强机动车乱停放等静态交通治理,深入开展违停拖移工作,拟采购违停拖移服务。
服务要求:专业拖车车辆必须具有合法、完备的证照,不得提供报废、非法车辆参与清障作业,保证车况良好并配备足够、完好的交通清障辅助设备(包括枕木、警示筒、警示带等反光标志、拖车辅助轮、磅秤、千斤顶、具有夜间拍摄和摄录功能的相机等)及通讯工具。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累计结算金额达150万元时止。
服务标准: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投入的车辆必须在有效期内,对提供服务的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年检等,在原服务车辆不能按时到场服务的情况下,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同车型、同吨位的备用车辆(具有合格、完备证照)替代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