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每采购包根据项目中标(成交)金额为基数,收费比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含,下同)以下费率1.0%,100-500万元费率0.7%,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则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计取。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采购包1:9238元;采购包2:6140元;采购包3:8730元。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