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执行辅助事务外包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为适应司法改革的要求,破解“案多人少”矛盾,科学配置审判执行资源,需要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剥离部分执行辅助性工作。通过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相结合,进一步优化执行资源配置,提高工作的效率,破解人力资源的矛盾。
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承接的外包事项,建立健全相应的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工作机制、操作流程、考核办法以及保密制度等,严格服务质量标准,强化安全保密责任,强化绩效考核,确保各项执行辅助事务高效运转,为执行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须经采购人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每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服务标准:双方签订保密协议,扫描公司内部制定工作规范和各项保密制度及措施,确保不发生保密事故、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