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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垃圾转运站前端收集系统补充公告
发布日期:2020-03-19  浏览数:  字号:〖

青龙垃圾转运站前端收集系统项目补充公告

宇洋采公-2020001

常州宇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常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就其青龙垃圾转运站前端收集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补充公告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原招标项目名称:青龙垃圾转运站前端收集系统项目

原招标项目编号:宇洋采公-2020001

原公告日期:2020年3月12日

原公告媒体:常州市政府采购网 常州宇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二、澄清或修改事项、内容:

1、招标文件关于“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现调整为:“提供2019年11月-2020年1月的社保证明”。

2、增加“受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符合情况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文本详见附件。

3、其余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三、本次公开招标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常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采购人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519-81000801

联系地址:常州市后塘河路1号

采购机构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519-85185053

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68号906室

 

常州宇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319

 

 

 

 

附件:

 

受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

本公司在本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生产经营活动确受影响。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期:

 

注:供应商如属于以上情形的请提供。如不提供此声明函的,投标(谈判询价磋商)保证金不予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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