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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消毒剂项目答疑更正及延期公告
发布日期:2022-03-16  浏览数:  字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G20220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消毒剂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3月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一)答疑如下:

1.问:质疑本标书有指定供应商(四川润兴)。

答:对本项的质疑请相关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提交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等相应的材料。

2.问:药剂的投加系统平面布局不合理,太主观。

答:招标人是基于现有建筑物开展消毒工作,药剂投加系统必须满足现场使用条件。招标文件P24页规定“4.设备安装方案:自行安排现场勘察,根据现场条件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充分考虑现场施工的措施条件”。因此本项目对药剂投加系统的平面布局合理性进行评价合法合理。

3.问:水处理工程师、污水化验工程师证书,人社部于2020.7.16取消14项29个职业,其中污水处理证书取消,人社部2020.12.25正式发文取消污水处理工职业资格证书,标书中作为评分条件显然不妥。

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0号)原文如下:“一、要深刻理解和领会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重要意义。将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由政府认定改为实行社会化等级认定......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转为社会化等级认定,由用人单位和相关社会组织按照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支持服务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招标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要求,未将文件规定的序号6“水生产处理工”、“工业废水处理工”列为投标资格门槛。基于本次招标的服务内容,设置的加分项未限定是由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投标人只需提供由社会组织培训颁发的职业技能证书即可。职业技能证书是对人员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评价,招标人将此列为加分项而非资格项合法合理。

4.问:消毒剂效果评分(国家有消毒剂管理规范),应按规范条款列评分条件,消毒剂安全评价报告及第三方检测报告。

答:招标文件P23页规定“3.废水消毒执行标准: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消毒后废水粪大肠菌群数≤1000个/L。”为环保部门的执法依据,招标人参考国家行政机关执法标准。原评分办法中对检测报告的数值未明确定义,现以以下更正公告形式补充完善。

(二)更正如下:

1.招标文件第六章“二、评分标准”中“(二)技术部分”第3条备注:

“注:(1)报告中检测内容必须包含粪大肠杆菌指标;(2)检测报告必须为针对该项目的每月一次、检测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的不得分。”更正为:“注:(1)报告中检测内容必须包含粪大肠杆菌指标,检测结果≤1000个/L;(2)检测报告必须为针对该项目的每月一次、检测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的不得分。”

2.招标文件第六章“二、评分标准”中“(四)企业实力”第2条:

“由于本项目运行效果受环保部门不定期取样抽检,具有法定责任义务,因此对投标人承诺派驻现场负责运行的员工从业资格进行评价:投标人拟派驻人员具有高级污水处理工证书、高级水处理工程师证书、污水化验检测工程师证书的,每提供一份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须提供证书及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连续6个月内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更正为:“对投标人承诺派驻现场负责运行的员工的职业技能水平进行评价:投标人拟派驻人员具有社会组织颁发的下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高级污水处理工证书、高级水处理工程师证书、污水化验检测工程师证书的,每提供一份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须提供证书及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3.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开标会议由现场开标调整为不见面开标方式(视频会议);

4.不见面开标参与方式:各位投标人自行下载腾讯会议,并准时参加会议。会议号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通知各投标人。会议时间:2022年4月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邮寄至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1楼1106室),收件人:朱先生,联系电话:0519-85581855,邮寄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4月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邮寄接收以到达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确保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

(三)延期如下: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延期至:2022年4月1日上午8:40-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2年4月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延期至:2022年4月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2年3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常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天宁区飞龙东路116号

联系方式:0519-85570873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1楼

联系方式:0519-855818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0519-85581855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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