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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2019-2021年新增耕地项目土壤污染调查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24  浏览数:  字号:〖

    

    

2019-2021年新增耕地项目土壤污染调查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JSHY采公[2023]001   

采购项目名称:2019-2021年新增耕地项目土壤污染调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4月19日

二、更正事项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

2.1.样点布设

每个地块必须布设1个样点,在地块内按照每50亩至少取一个采样点的原则,将地块分成若干个工作单元,在每个工作单元内布设1个采样点,于中心点工作单元对角线处分样点采5个点,然后合并、混匀形成一个混合样品。

现更正为:

2.1.样点布设

针对资料充足、污染成因明确的地块只要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若缺少足够信息,可采用系统布点法布点。参考HJ/T166、NY/Y395及HJ25.1等规范。不同类型调查对象的土壤布点原则见表:

调查地块分类

布点原则

 

建设用地

 

工矿用地

根据企业生产工艺、生产设施布局识别疑似污染区域布点,如生产车间、废水处理区域、可能渗漏的管附近等区域

其他

系统布点法

 

农用地和未利用地

大气污染型

一般以大气污染物为中心,采用放射状布点法

灌溉水污染型

一般在纳污水体两侧,按水流方向采用带状布点法

农业投入品污染型

系统布点法

 

其他

根据具体污染成因采用专家判断方式布点,成因不明的类型采用不同布点法

 

采用点位布设要求如下:

(1) 地块总面积≤1公顷时,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少于3个。

(2)地块面积>1公顷时,地块面积每增加1公顷,土壤采样点位增加1个。地块增加面积不足1公顷的,土壤采样点位按1个增加。

(3)对于污染风险较高、污染物含量空间变异较大、地势起伏较大的区域,适度加大布设密度。

(4)对于位置相近的多个小面积零散地块,如各地块地形地貌、历史用途、灌溉水源、植被一致时,可作为一个整体布设点位。

(5)地块内存在坑塘等水域,应在上述土壤点位布设的基础上,在坑塘边界四面补充采集土样,即至少增加1个坑塘边界的采样点;若坑塘四周有不同的环境状况,需增加坑塘边界采样点。如地块内存在多个分散坑塘,坑塘用途和水源一致时,可作为整体布点。具体情况洋见表:

地块面积

基础采样点数量

增补点位数

1公顷

≥3

(1)若地块内存在坑塘,至少增加1个坑塘边界采样点;

(1)如地块内有外来堆土,不同来源土壤均需采样点;同一来源的土壤每500立方米布设1个采样点

 

每增加1公顷

 

增加1个点

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晨风路12号

联系方式:0519-80189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浩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二路106号四楼

联系方式:0519-82660686转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女士

电 话:0519-82660686转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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