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采购信息 >> 分散采购 >> 更正公告 >> 正文
中吴秋声诸明月书画作品巡展代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03  浏览数:  字号:〖

    

    

中吴秋声诸明月书画作品巡展代理服务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YJS-ZC202109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吴秋声诸明月书画作品巡展代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0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开标会议由现场开标调整为不见面开标方式(视频会议),本次项目开标时间延期至2021年11月5日下午2点00分。 

2、响应文件及样品递交方式:邮寄至(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常州钟楼区大仓路65号(博济五星智造园)8号楼2楼209室,收件人:蒋鹏飞 联系电话:18751212717,邮寄截止时间:2021年11月5日下午2点00分,邮寄接收以到达为准,请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确保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未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将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退回。

3、不见面开标参与方式:各位供应商自行下载腾讯会议,并准时参加会议。

会议时间:2021/11/05 13:30-14:00 (GMT+08:00) 中国标准时间 - 北京

会议ID:828 291 916

会议密码:211103

评审过程中如需供应商澄清或进行二次报价的,主持人会与供应商单独联系,评审过程中所有填写的最终报价承诺单及现场评审记录

须在规定时间内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100284977@qq.com。

3、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评标细则,注意事项中关于原件核查事宜,调整为:“磋商供应商须确保响应文件中复印件清晰可辨,如磋商小组有需要的,磋商供应商须将原件或公证件通过视频方式提供给磋商小组进行核查,未能提供或原件不符的,对应项目不得分。” 

4、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同意视频开标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本更正公告附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则视为无效响应,承诺书可不胶装在响应文件中,随响应文件一并邮寄即可。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11月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刘海粟美术馆    

地   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双桂坊52号

联系方式:方先生  联系电话:18661158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钟楼区大仓路65号(博济五星智造园)8号楼2楼209室

联系方式:0519-85782055、857851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鹏飞

电  话:0519-85782055

五、附件

1、承诺书

 

    
附件:
附件1(承诺书).docx

Copyright (C) 2009-2010 by 常州市财政局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电话:(0519)85681829
技术支持:常州风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浏览
政府网站标识码:3204000012   ICP备案号:苏ICP备0500361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