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3.4项目负责人”、“3.5技术负责人”、“3.6项目组成员”中“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及由社保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该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的凭证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官网上缴纳记录(缴纳时间为:2026年6月-2026年8月)否则不得分。供应商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提供原件核查。”
更正为:“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及由社保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该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的凭证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官网上缴纳记录(缴纳时间为:2026年6月-2026年8月任意一个月)否则不得分。供应商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提供原件核查。”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采购文件第六章授权委托书“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2026年6月-2026年8月)的社保证明”
更正为:“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2026年6月-2026年8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