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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增加外包服务人员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16  浏览数:  字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400-JZCG-G2024-033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增加外包服务人员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08-1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33-34页表述如下:

 九、核实工作要求

中标服务商确定后,采购人2个工作日内对中标服务商投标文件中的人员、运营配套设备等内容进行核实,核实不符合的,需在一周内完成整改(必须在2024820日前完成整改,且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不得影响本项目实施,否则视为中标服务商人违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服务商承担)。如发生上述情况,采购人同时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作为虚假投标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十、验收工作要求

合同签订后,中标服务商应于2024831日前(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完成人员培训及运营配套设备到位等前期准备工作,由采购人检查验收,确保本项目在202491(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投入正式运行。验收不合格的,由中标服务商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合同自行终止。

在如上图所示标黄部分做如下更改:

1.“必须在2024820日前完成整改”删除;

2.2024831日前”改为“一周内”;

    3.202491日”改为“20249月”。

更正为:

 九、核实工作要求

中标服务商确定后,采购人2个工作日内对中标服务商投标文件中的人员、运营配套设备等内容进行核实,核实不符合的,需在一周内完成整改,且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不得影响本项目实施,否则视为中标服务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服务商承担。如发生上述情况,采购人同时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作为虚假投标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十、验收工作要求

合同签订后,中标服务商应于一周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完成人员培训及运营配套设备到位等前期准备工作,由采购人检查验收,确保本项目在20249(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投入正式运行。验收不合格的,由中标服务商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合同自行终止。

更正日期:2024-08-16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

单位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河海中路96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19-898588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锦绣路2号1-1号楼6楼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519-855881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0519-85588150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增加外包服务人员项目采购文件.doc